【本报讯】总检察院(Kejagung)于本月12日(周六)晚将雅加达南区地方法院院长阿里夫(Muhammad Arif Nuryanta/MAN)列为涉嫌贿赂和/或贿赂案的嫌疑人之一,由于无罪释放(onslag)提供原棕油(CPO)出口设施的腐败案。
总检察院特别犯罪副检察长(Jampidsus)调查主任阿卜杜勒•科哈尔(Abdul Qohar)表示阿里夫担任雅加达中央地方法院副院长期间曾参与此案。
阿卜杜勒上周六(12/4)晚间在雅加达举行新闻发布会上说道,“MAN涉嫌从嫌疑人MS和AR的辩护律师收取贿赂金600亿盾用于安排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。”
他说,这笔钱是通过担任北雅加达地区法院青年民事委员会委员嫌疑人WG(Wahyu Gunawan)提供的。而据说WG是MAN的亲信。
他说,目前检察院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,以查明从MAN收取的钱是否流向了其他方,特别是做出判决的法官小组。
该判决于4月9日(周二)在雅加达中央区法院腐败犯罪法庭(Tipikor)由首席法官Djuyamto以及成员法官Ali Muhtarom和Agam Syarief Baharudin共同作出的。
阿卜杜勒透露,负责此案的法官目前正在被带走接受讯问,其中一名法官目前不在城里。
“法律团队积极主动接走当事人,”他如斯说。
涉嫌人MAN的行为违反第十二条c款以及第12条B款相关、第六条第(2)款相关、第十二条a款相关、第十二条b款相关、第五条第(2)款相关、第十一条相关、1999年第31号第18条法律关于根除腐败犯罪行为,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相关、第55条第(1)款第1项刑法(KUHP)。
在获判无罪的案件中,被告均为企业,包括PT Wilmar Group、PT Permata Hijau Group和PT Musim Mas Group。
事实证明,在无罪释放决定中,这些公司实施的行为已符合检察官(JPU)的主要和附加指控。
然而,评审团表示该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,从而使被告人摆脱了检察官的指控。
评审团还命令恢复被告人的权利、地位、能力、尊严和荣誉。总检察院已针对这一决定提起上诉。 (fd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