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尼森林整治工作组“闪电”行动锁定22家无证矿企 拟追缴约29.2万亿盾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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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日,印尼林业部森林执法总局局长德维·贾努安托·努格罗霍(右四)与森林区域整治“加鲁达”行动指挥官、印尼国军少将多迪·特里维纳托(右二)等官员,在万丹省勒巴克县哈利蒙—萨拉克山国家公园区域实地查看非法采矿点。
【本报讯】印尼森林区域整治工作组(Satgas PKH)表示,其下设的“闪电”(Halilintar)专项行动已锁定22家未经批准在森林区域内从事采矿活动、并被认定存在违规占用和破坏林地行为的矿业企业,拟通过行政罚款方式追缴约29.2万亿盾的国家非税收入(PNBP)。
有关方面指出,此次依法采取的整治措施,是政府在非法采矿活动频发背景下,加强森林资源治理、维护国家财政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,旨在遏制长期存在并对国家财务和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采矿活动。
森林区域整治“闪电”专项行动负责人印尼国军少将费布里尔·布永·西昆邦(Febriel Buyung Sikumbang)于12月20日在雅加达发布的说明中表示,执法部门已完成对22家矿业企业相关违规行为的测算与核算,相关企业需缴纳的行政罚款总额约为29.2万亿盾。
他介绍,“闪电”专项行动以地理空间数据和卫星遥感影像为主要依据,对未取得森林区域使用批准(PPKH)却实施采矿作业并造成林地破坏的情况进行识别、比对和取证,以确保执法过程客观、规范、可追溯。
截至目前,专项行动已对分布在12个省份的120家矿业企业进行传唤和核查,涉及地区包括东南苏拉威西、东加里曼丹以及巴布亚等地。从涉案矿产类型看,违规行为主要集中于镍矿,其次为煤炭、铜矿和金矿。
费布里尔强调,总统普拉博沃·苏比安托已明确指示,森林资源执法必须坚持依法依规、公平公正,不得选择性执法。无论是否涉及国家官员或其他特定利益关联方,均须一视同仁、严肃处理。
他表示,总统的明确指示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,使执法人员在推进森林区域整治过程中能够依法履职、毫无顾虑。
在执行层面,“闪电”专项行动优先采取行政处理方式,依据2025年第5号总统条例,对违规占用和破坏林地的矿业企业实施罚款处罚。同时,工作组已对在罚款追缴过程中拒不配合的企业发出严正警告,必要时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。
费布里尔指出,相关行政与法律措施的核心目标,是促使违规经营主体履行其法定义务,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与森林生态安全。(er)




